家主在上:非漂女孩是只妖(冰冻虫虫小说)免费阅读

小说:家主在上:非漂女孩是只妖 作者:冰冻虫虫 简介:十八岁的苏阳,在云南边境山区自驾游时,“捡”到了十一岁的南歌。龙鳞山逃逸的“珀眼狼女”,身负诅咒却守望静好岁月,十年蛰伏,邂逅缅甸掸邦梵氏少主祈烨,从此开启封印,梵影迷离,清歌潆洄,她的寻根之旅,缓缓揭开惊天迷局。或许这片猩红的罂粟之地,佛妖共生,瑰丽斑斓,才是她灵魂的憩园。 支持正版阅读:番茄小说 家主在上:非漂女孩是只妖

《家主在上:非漂女孩是只妖》第1章 楔子 逃免费阅读

楔子 逃

南歌猛然睁开眼,一阵茫然,撞入眼帘是斑驳的石膏吊顶,圆型吸顶灯吐着不温不火的光,把倒扣的灯罩里一堆各种飞虫尸体映得纤毫毕现。耳膜充斥着空调外机嗡嗡的哼吟,疲惫而慵懒。以前总觉得“午夜梦回”是一个让人惊悚的词语,而今夜夜在乱梦中挣扎,夜夜从残魇中回神,反而成了她舔舐心殇,祭奠往事的一点寄托。曾经那些鲜桃艳李那些如火如荼,而今也只余些断简残章,稀稀拉拉地在梦中扯飞一地鸡毛。

她掀开薄薄的毛巾被,起身下床,给自己点了一支烟,挪动椅子的声音吵到了隔壁的同事,传来不满的叩壁声,叨叨叨,在凌晨三点的寂静里尤其的突兀烦躁。加装的模板墙隔音效果极差,饶是领导体恤民情把公司几位女同胞单独安排到同一楼层,隔壁那位常年饱受失眠症折磨的女财务仍是叫苦不迭。算起来到非洲也两月有余,不知阿爹可曾从最初得知自己赴非的震怒中平静下来,估计收拾“悔婚”的烂摊子和继母恼怒的唠叨就够阿爹精疲力尽了,哪还有多余的精力来收拾她这个“不孝女”。据说她那位素未谋面的亲生阿娘生下她不满百日便与人私奔了,从那以后,阿爹沉沉的眼整日埋在呛鼻的水烟氤氲里,残疾的右手只剩下三个指头,用一种近乎痉挛的姿态钳着烟筒。小小的她一边咳嗽一边瞅着阿爹日渐消瘦的脸,渴望哪怕一丁点能熨帖心灵的温度,可是每每,阿爹看着她的脸色却愈加黯淡,嘴里飘出一句冰冷的叹息:“这丫头是越长越像她娘了。”

家里住进了另一个女人,大腹便便脸蛋却小小的,后来南歌才知道那圆溜溜的肚皮里装了一个娃娃,她还来不及伤感,阿爹和那个女人的孩子便出世了。阿爹脸上终于有了笑意,指着那只在襁褓里蠕动的小动物,让她喊阿弟。她木然地重复着,阿弟,阿弟……恍惚间阿爹眼角的笑纹更深了几分,头上的白发也多得刺眼。那天,也是她的四岁生日,自然也不会有人提起。

阿弟取名叫冉素,长得比南歌路边捡的小土狗“干巴”还快,刚满一岁就揪着她的衣角晃晃悠悠地要阿姊抱。继母青霁大力掰开阿弟的手,用一种复杂而古怪的眼神盯了她半晌。一日,阿爹和继母被族长叫到寨子议事的庄房去了,她牵着阿弟沿着门前的土坎来回走,手中小阿弟粘腻的手儿仿佛捂到了寒凉的心底,两人歪歪斜斜的脚步里,南歌一贯清冷的眉眼有了弯弯的弧度,阿弟吮着另一只大拇指望着阿姊,也咧开了嘴唤:“阿姊笑!阿姊笑!”嘴角还挂着一条亮汪汪的口水。

拉回思绪,食指和中指间的万宝路几乎燃尽,烟雾灌进肺里,比阿爹的水烟干涩呛人,她眯起了遗传自亲娘的浅褐色杏瞳,随手掐了烟蒂,塞进桌上一只没喝完的汤丽水易拉罐。寨子里有秘而不宣的传统,继承“珀眼”的女人只能外嫁掸邦梵家,否则阿帝耶大神怪罪,本寨将遭大难。南歌的阿娘唤作金凉,是龙鳞山八村两寨闻名的绝色美人,可惜天生一双百年不遇的晶莹“珀眼”,只有听从族长安排,遵守与掸邦梵家的世代契盟,只待成人刺礼后便要远嫁异国。桑以家的霭赫,就是南歌的阿爹,据说当年进过几天汉族的学校,年轻气盛,对这种本来就语焉不详的传统深深不以为然,他约了几个热血小伙夜夜在金凉房前唱歌,带着几许期待几许戏谑,想一睹佳人芳容,不料一见情根深种,从此不可自拔。天真淳朴的金凉姑娘,也爱上了这个皮肤白皙、热情、大胆、自信、就是不信邪的帅小伙,他们开始了一段热烈并且不被祝福的恋爱。下场叫人唏嘘,霭赫为平众怨,在庄房砍了自己半只右手掌,血祭阿帝耶,拼死挽留了爱人,换来的却是爱人骤然的背叛。龙鳞山里传开了,“珀眼”女人是上古邪恶的狼妖转世,被阿帝耶掏了心封印在一枚金晶琥珀里。据说金凉死在私奔的途中,“珀眼”的血腥之气引来了一场骇人的大地震和泥石流,云雾缭绕的龙鳞山从此塌了一角。

背负着这样的诅咒,南歌花了七年光阴,策划一场逃逸。十一岁那年的一天,她垂着眼眸,低声跟阿爹说,我想上山外的汉族学校,寄宿的。两只小手背在身后,紧张地互绞着,捂出一手心的汗。霭赫掀开上眼皮看了一眼她垂得更低的脑袋,不大不小的应了一声。半只残破的手掌摊开,递给她一张白底红花的小折子,上面印着她偷偷从阿爹抽屉里的旧书本里认来的一串阿拉伯数字。“三千九百五十七块五毛六,”阿爹说:“你拿去今夜就走,不要让人看见。记住,从今后再也不要回龙鳞山。”她呆了呆,明白了,自己就这么被“逐出家门”了。逃逸变成了放逐。

十一岁还算是孩子,南歌背着装干粮的篓子,只身翻山越岭,尽管仔细辨认着阿爹画的路线图,还是迷了几次路,跋涉三天四夜,望见松树林外白花花的环山公路的时候,她是真的精疲力尽了,浑身的疼痛里,仿佛可以含笑九泉般的一松神,眼前一黑,就栽了下去。混沌中额间有湿软的触感,凉凉的很是舒服,南歌下意识地蹭了蹭,再蹭了蹭……有人小心翼翼地给她喂了水,接着她突然闻到刺鼻的怪味,正想努力抬手捂鼻子,冷不防嘴里被灌进一大口辛辣无比的液体,滚滚的灼烧着嗓子和胃,她难过地忍了又忍,终于“哇呃--”一声呕了出来,来不及擦拭,慢慢睁圆了大眼睛瞪着“荼毒”她的那人,哦不对,是两个人。一对干净漂亮,眉眼靓丽的汉人男女。女的最早从惊讶中回神,拍着手叫:“苏阳你看,还是我的藿香正气水管用吧!”

苏阳,她怔忪地默念着这个名字。

车窗外,给吉普车换好备用轮胎的苏阳转过头来,逆着林间金色的初阳,朝懵圈的南歌深深看了一记。

那一天,十八岁的苏阳在中缅边境自驾游途中,“捡”到了十一岁的南歌。

……

南歌把天然滚着大波浪的长发捋到一侧,扯了一张抽纸,擦净桌面的点点烟灰,重又钻回床上,闭着眼睛等待天明,过后竟也迷糊着睡着了。

南歌是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的,反射性地翻身起床,扯了外套披在肩上,转动门把手,轻飘没质感的板房门哗啦一声大开,冒出一个毛茸茸的脑袋,冯楚楚扬着龇牙咧嘴的小圆脸,神秘兮兮,压低了声音朝她喊:“妖花,妖花,你快跑!公司要把你称斤卖了!”

妖(腰)花!南歌一头黑线,还称斤卖……

南歌的清冷在公司是出了名的,一直以来也只有活宝级别的冯楚楚,锲而不舍地用自己热乎乎的小脸熨帖着南歌冷冰冰的,呃,屁屁。冯楚楚可不在乎别人的眼光或是劝阻,“我是妖花的铁杆蕾丝粉!”她宣称。

两个月前,南歌到非洲G国分公司报到的当天,整个公司就炸开了锅。总公司空降的商务经理,倾国倾城的少数民族美人,这两条就足以震颤公司上上下下数百颗被枯燥无聊高强度作业的非洲生涯碾压得干涸龟裂的心。“何况她的美啊,还是直击灵魂让人过目难忘容易走火入魔的那种。”冯楚楚一脸花痴如是说,于是给南歌冠了个“妖花”的外号。南歌微蹙眉角,记忆里有个霁月清风的人,有轻微的洁癖,却最爱吃“骚气十足”的辣炒腰花。不过也已时过境迁。

许胤齐坐在巨大的花梨木办公桌前,以手支额,缓缓揉了几下金丝眼镜下酸胀的眉心,抬眼看着自己手下新任的,公司有史以来最年轻最美貌的商务经理,心头飘过淡淡的无奈。按理他们这样的大央企,大家都已默认商务部门无论男女必须清一色“形象气质佳”,可是中国有句老话“过犹不及”,像南歌这样一身寡淡的水蓝色工作服一副心不在焉的敷衍神情,竟也能长发飘飘媚眼如丝自带风流的大美人儿,这两个多月却也给他招来了大大小小一堆麻烦。比如现在,早晨刚接到G国礼宾司司长的电话,点名要上次觐见总统时随行的南歌参加今天晚上的外交晚宴。关键是,这个礼宾司司长……传说风流的很哪,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可毕竟是国宴,人家还发了正式的邀请函……

“如果不愿意去这种场合……”许胤齐斟酌着用语,南歌打断他,看不出情绪地道:“许总,我想去。”

许胤齐点点头:“到时候跟着我,别乱跑。你是外语专业出身,在各国外交口多认识几个人也有好处。这次还挺受重视,国内外交部派了专员出席,以前从来没有。”闻言南歌略微有点不安,许胤齐弯起嘴角笑了,心想到底是刚毕业的,火候欠着些,于是安慰道:“人很多咱俩就当参加个生日趴,本来也没什么工作任务。”相比他手头那些运筹帷幄的国家战略性大项,这样的应酬实在是无足轻重的花边了。南歌浅笑一个,金棕色的凤眸漾出一抹感激的微光:“谢谢许总。”许胤齐扶了扶眼镜,把办公桌面的邀请函连同封鉴推到她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