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驸马爷(木山水小说)免费阅读

小说:大唐驸马爷 作者:木山水 简介:郑子朋穿越了,附身到了大唐一个同名同姓的人身上,因为不小心显露出一些才华,就被李世民注意到了,于是李世民把他招为了驸马,且看我们的郑驸马如何改良大唐科技,发展大唐经济,带领大唐人民走向小康生活…… 支持正版阅读:番茄小说 大唐驸马爷

《大唐驸马爷》第1章 穿越大唐免费阅读

作为一个历史系的毕业生,郑子朋觉得自己的职业道路很曲折,但没想到就连感情道路也不顺利。

追求了半年才得手的女朋友,却牵手不到半月就分手了,理由很简单——不合适。

但郑子朋心里却很明白,对方是嫌他穷。

这年头,男人没钱就别怪女人现实,女人没魅力就别怪男人花心,公平得很。

被女人甩了心情总是不好的,加上实习单位里一直被人吆五喝六的,郑子朋的心情简直坏到了极点。

好不容易终于挨到了下班,郑子朋直接进了街边的一个小饭馆,然后拿出一张百元大钞往桌上一拍。

“老板,给我拿两瓶白酒,再来一碟炒花生米!”

老板:“……”

切,没钱充什么大爷啊!

很快,服务员就把一盘花生米放在了郑子朋的面前,除此之外还有两瓶劣质白酒。

郑子朋心情不好,也不要杯子了,拿起瓶子就往嘴里灌,这让一旁的饭馆老板顿时刮目相看。

哟呵,这酒量不错啊!

不过他很快就失望了,郑子朋半瓶白酒下肚,立刻就开始嚎叫起来。

“当初是你要分开,分开就分开……现在又要用真爱把我哄回来……爱情不是你想卖,想买就能卖……”

一首《爱情买卖》被他唱的撕心裂肺,顿时让一旁的饭馆老板傻眼了。

郑子朋醉了,而且醉得很厉害,所以当他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身处荒郊野外了。

于是他立刻愤怒了。

“那饭店老板太黑心了,就算我醉了也不应该把我扔到荒郊野外吧?”

但他的注意力很快就转移了,因为他发现周围的地形十分陌生,他完全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处!

“等回去我一定要报警,这太欺负人了!”

没办法之下,他只好顺着路往前走,希望能遇到一个人可以问问这里到底是哪。

他很快就遇到了一个头戴斗笠身披蓑衣的农夫,于是他连忙上前。

“哎,大叔请等一下,我想请问一下这里是哪?”

那农夫上上下下的看了他几眼,然后笑了。

“迷路了?哈哈,后生是进京赶考的生员吧,不用急,往前走几里地就到清河县城了。”

说完,也不理正在发呆的郑子朋,扛着锄头就走远了。

而此时的郑子朋完全陷入了呆滞。

“生员?清河县城?”

这时他才注意到自己身上居然穿了一件长袍,不过这时候他没心情关心这些,而是朝着老者给他指的路向前走去。

一个小时后,当郑子朋站在清河县城的门口,看着来来往往身穿古装的人群时,彻底傻眼了。

“演戏?穿越?”

郑子朋觉得应该没有人会花那么大的手笔来整他,所以他更相信后者,

刚进城门,就被门口的士兵拦住了。

“你是从哪来的?可有路引?”

郑子朋一愣,在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上之后,很快找出了一张写着他名字还盖着红印的纸。

无巧不成书,这具身体的主人居然也叫郑子朋!

不过郑子朋只是愣了一下,然后就把路引递给了士兵。

士兵看了看,然后点了点头。

“原来是永州的生员,进去吧,如果有什么困难可以找崔家,他们对读书人还是很照顾的。”

接过路引后,郑子朋朝着士兵说了声“谢谢”,然后就走进了县城。

现在他确定自己已经穿越了,关于赶考他并没有放在心上,不是他不想去考,而是因为什么四书五经他完全不懂啊!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首先要找一个住处才行。

郑子朋正发愁不知道怎么找住处呢,忽然一个银铃般的声音在他身后想起。

“这位书生,你可是有何难处需要帮忙?”

郑子朋转身一看,就看到一位长发飘飘,肌肤赛雪的美貌女子,正站在他身后朝他微笑呢!

难道这就是城门口卫兵说的崔家的人?

这么漂亮,一定是了!

想到这里,郑子朋便朝她问道:“姑娘可是崔家的人?”

那女子一听,顿时嫣然一笑。

“在清河除了崔家,还有什么人会管你们这些读书人呢?”

郑子朋一听,连忙朝她拱了拱手。

“我刚来的清河县,人生地不熟的,想找一个住处,不知道姑娘能不能帮我?”

那女子顿时微微一笑。

“公子叫我小琬就可以了,不知公子是要买房还是暂住?”

郑子朋觉得按他现在的情况,多半还是要买房的,不过他现在钱不够,于是他便开口道:“是暂住。”

小琬一听,便点了点头。

“城南有专门介绍这些事的房伢子,不过他们可不老实,刚好小女子认识他们的头儿,要不就让小女子陪公子一起去吧!”

郑子朋一听,顿时欣然同意。

两人很快就到了负责租凭房屋的地方,小琬便朝郑子朋笑了起来。

“公子,就是这里,不知道公子是否宽裕,要不要小女子垫付?”

让漂亮妹子出钱这种没品的事郑子朋是做不出来的,他顿时豪爽的把身上的钱袋拿了出来,直接递给小琬。

“小琬,给!”

小琬顿时嫣然一笑,朝着郑子朋便福了一福。

“小琬多谢公子信任,公子稍等片刻,小琬很快就出来。”

郑子朋顿时笑着点了点头,看着已经走进去的小琬,暗暗点头。

“多热心的女孩子啊,这大唐的民风就是淳朴!”

不过当小琬进去十分钟还没出来的时候,郑子朋就感觉有些不对劲了。

于是他直接走进了屋子,刚走进去,一个人立刻迎了上来。

“公子有何贵干?”

郑子朋皱了皱眉,然后问道:“刚才有一位女子进来租凭房屋,她人呢?”

那人顿时一愣,然后便用同情的眼光看着他。

“公子,我想你是被骗了,我们这里可不是租凭房屋的地方,我们这是车行,而且你说的那位姑娘已经租了马车去长安了,现在估计已经出了城了。”

郑子朋:“……”

卿本佳人,奈何做贼啊!

就在郑子朋一筹莫展之时,一个身穿绿衣的女子来到了郑子朋的旁边,然后拿出一个钱袋,冲着郑子朋一扬下巴。

“喂,那边的呆头呆脑的穷书生,要不要借钱?”

郑子朋的眼睛顿时亮了,然后使劲的点了点头,那女子一看,顿时笑得更灿烂了。

“那就把这张借据签了吧!”

接过借据后,看着那笑容灿烂的女子,郑子朋隐隐约约感到有些不妥。

……

郑子朋觉得,会导致他落得这般境地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第一个是他那每次喝酒必醉,每次醉酒必发酒疯的酒品,第二个则是他那看到漂亮女人就智商下降,容易上当的毛病。

俗话说“酒品见人品”,俗话还说“色字头上一把刀”。

前者导致他在酒醒之后便发现自己穿越了,后者则导致他穿越之后身无分文,每天只能以三个烧饼充饥。

他时常在想,如果上天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一定会悔改,一定会戒酒戒色,一定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美男子。

“永别了,师范学院的姐姐们,永别了,医学院的妹妹们……”

看来,他并不是真心悔改。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世上没有后悔药,太阳总会在第二天升起,无论你能不能看到。

旭日东升,万丈霞光驱逐了清晨的雾气,把阳光和温暖遍洒大地。

清河县位于大唐境内关中地区,在整个清河郡中,也算是一个颇为热闹的县城,随着朝阳的升起,街道上的人群渐渐多了起来,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各种吆喝声和叫卖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凡。

“瞧一瞧看一看啊,王家大菜刀,锋利无比!”

“炊饼,炊饼……”

就在这时,街道边上一个四合院里传出一声凄厉的嚎叫声。

“杀人啦!”

声音中充满了悲凉,听到这个声音,沿途街道的人们顿时一愣,就连各种叫卖声也像按下了暂停键的录音机一样,刹那间整个街道为之一滞。

“不……要……啊……”

而四合院里的发出惨叫声并没有因为外面的安静而停歇,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饶……命……啊……”

随着最后一声高亢而响亮的喊叫声,四合院里终于安静了下来。

“吱呀!”

这时,四合院的门打开了,一个丫鬟打扮的妙龄女子从屋里走了出来。

这个女孩看起来大约十七八岁的样子,她的身材窈窕,一身胡服衬托得她更加亭亭玉立,颇有些有些英姿飒爽的味道!

她的头发很长,一头飘逸的长发垂至腰际,看着堵在门口的围观人群,白净的瓜子脸上得意非凡。

“去去去,别挡道,都给我让开!”

话音刚落,围观的人群如同受惊的鸟儿一般,“呼啦”一下就散开了。

看到人群散开了,那女子轻哼了一声,径自走的门口那颗碗口粗细的小树旁,把拴在上面的黄膘大马的缰绳解下来,然后潇洒的翻身上马。

回头看了一眼那未合上的院门,长长的睫毛下一双漂亮的大眼睛中微微眯起,娇声道:“郑子朋,你给本姑娘听好了,我再你给一次机会……”

她的话音未落,就看到一个身着浅蓝色长袍,一身书生打扮的年轻人昂首挺胸的从院子里走了出来。

只见他高昂着脑袋,朗声道:“不必了,本公子不畏强权,乃是一颗是一个蒸不烂,煮不热,锤不扁,炒不爆,响当当的一粒铜豌豆!”

他说的话质地有声,若不是那一脸鼻青脸肿的样子泄了他的底气,倒要让人忍不住为他呐喊叫好了。

“你家小姐贵为清河县大族的千金,请恕我郑某高攀不起!”

说完便偏过脑袋背着双手,然后抬起头四十五度仰望天空。

“你!”

看到他这个样子,骑在马上的女孩一瞪眼睛,正欲发作,忽然看到周围看热闹的人又开始多了起来,还指指点点的,她眼珠子一转,顿时露出一丝冷笑。

“好一个铜豌豆,郑公子还是挺有风骨的嘛,不知道刚才是谁在地上哀嚎求饶的?”

被她这样一说,郑子朋却没有发怒,反而把头抬得更高了。

“就算你征服了我的肉体,也征服不了我高尚的灵魂!”

他的话音刚落,街上围观的人群顿时开始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起来。

“你!”

那女子被他一番话一下子弄得面红耳赤,手足无措,只能恶狠狠的盯着他。

“郑子朋,你无耻!”

面对她的控诉,对方却微微一笑,露出两排参差不齐的牙齿。

“非也非也,小生不但有齿,而且二十四颗一颗都不少。”

“哼,牙尖嘴利,走着瞧!”

冷哼一身,她一拽马的缰绳,不一会就消失在街道的尽头。

“不送!”

直到她的身影完全消失不见,郑子朋才高昂着头走进了四合院,然后“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见没热闹可看了,转瞬间,街道立刻又恢复了刚才热闹景象。

“糖葫芦,又酸又甜的糖葫芦!”

“梨!梨!”

“……”

把门关上以后,郑子朋叹了口气,一边摇着头走进了卧室,一边脱下身上的长袍。

“居然敢骑到老子身上,总有一天老子要骑回来,嘶好疼,小娘皮下手可真够狠的,像我这样的帅哥,她居然可以下得了手?”

看着铜镜里那张十六七岁且颇为俊俏的脸庞,郑子朋顿时拔足狂奔到了屋外,双手高举,仰天长啸。

“为什么我长得这么帅……这到底是为什么……啊……”

还没等他吼过瘾,忽然就看到一个黑影从大门迎面飞来,郑子朋连忙蹲下身子,只见那黑影“呼”的一下从他头顶上飞过,然后“啪”的一下在他身后的地上摔得粉身碎骨。

“砰!”

一声沉闷的响声从前门传来,只见院门被人一脚踢开,一个膘肥体壮,满脸横肉的中年大汉走了进来。

他挥舞着手里的大菜刀大声喝道:“姓郑的,你要再敢乱嚎,下次扔的就不是瓦罐了,而是老子的杀猪刀!”

郑子朋一看,顿时一缩脑袋,然后瞬间在脸上堆满了笑容。

“嘿嘿,刘叔您说得对,我……”

“少跟老子套近乎!”

话还没说完,就被那人打断了,他来到郑子朋的面前,手里的杀猪刀还在郑子朋的面前挥来挥去。

“你平日鬼哭狼嚎坏也就罢了,如今还把崔家得罪了,马上给我滚,免得连累老子!”

“可是,这个月我的租金刚付,你看……”

话没说完,就看到刘屠夫怒目圆睁,一副准备将郑子朋生吞活剥的样子,甚是吓人。

“还不快滚,再敢聒噪看老子不打死你!”

看着他凶神恶煞的样子,郑子朋叹了口气,不再和他理论,而是转身回屋子收拾东西。

看着收拾东西走人的郑子朋,刘屠夫顿时露出一脸的不屑:“还铜豌豆,我呸,我看你就是那种切不动、煮不熟、嚼不烂,还哈拉皮带板筋的滚刀肉,啊呸!”

说着,他一口唾沫便吐在了地上,似乎在用实际行动表达了他作为一名光荣的杀猪屠夫,对郑子朋这种人的不屑和唾弃。

对于刘屠夫的骂声,刚拎着包袱走到门口的郑子朋也听到了,他一咬牙,连忙加快了离开的步伐。

若说不愤怒那是假的,但愤怒又能怎么样呢?

难道用他这具五十公斤级的体格去跟一百五十公斤级的刘屠夫来场自由搏击不成?

因此,郑子朋决定咬咬牙忍了,怨愤难平的他一边走嘴里一边念叨着。

“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又所谓忍一时风平浪静,还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

他试图说服自己,但最终失败了,他“啪”的一下就把身上的包袱摔在了地上,指着百米之外的刘屠夫的家就开骂了。

“他乃乃的,是可忍孰不可忍,姓刘的,你给老子出来,看老子不把你的屎给打出来……”

正骂得起劲,忽然看到刘屠夫的门打开了,他顾不得再继续痛骂,转身拔腿就跑,不一会就消失在街道的尽头。

跑了几分钟,确定安全之后他才停了下来,嘴里呼呼的喘着大气。

“呼……姓刘的,老子今天先放你一马……”

还没等他顺过气来,肚子里就传出了“叽叽咕咕”的声音,他摸了摸空空如也的口袋,然后长叹了一口气。

“想不到老子也会有这么一天,妈蛋,肚子好饿啊!”

郑子朋觉得自己已经山穷水尽了。

“好饿呀,难道要老子去要饭不成?”

想想自己一个大男人有手有脚的,要饭似乎挺丢人的,他皱了皱眉。

“要不,把脸蒙上?”

就在他为了生计苦思冥想之际,一阵马蹄声传入了他的耳朵里,郑子朋扭头一看,顿时面色一变。

“遭了!”

转过身刚准备开溜,却不料一匹高头大马已经到了跟前,一个熟悉的声音再次传入了他的耳里。

“哟,这不是郑豌豆么,您这是打算去哪啊?”

郑子朋面色一滞,僵硬的转过身来,看着骑在高头大马的女孩,顿时露出了一个勉强的笑容。

“冬儿姑娘说笑了,我就是出来……呵呵,晨练,晨练!”

说着,还挥动了两下拳头,嘴里还“哼哼哈兮”的怪叫了几声。

看着他的样子,骑在马上的冬儿顿时一阵冷笑,一张俊俏的小脸冷若冰霜。

“晨练是假,躲债才是真吧?哼,姓郑的,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若再不识时务下次来的就是衙门的捕快了!”

郑子朋一听,顿时露出一脸愤慨。

“哼,我郑子朋好歹也是一个秀才,也是有气节的人!”

他把宽大的袖子一甩,然后转过身子,仰头吟道:“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冬儿顿时面露惊讶。

“好诗,不知出自哪位大家?”

郑子朋昂首挺胸,面露得色,毫不犹豫的把郑板桥的诗句据为了己有。

“当然是本公子作的,名为《竹石》,看尔等还敢轻视我读书人的气节!”

“那行,你把欠我的一贯钱还我,否则等我告到县老爷那里,你就等着下大狱吧!”

郑子朋:“……”

一个时辰后,崔府。

“驾驾!快跑!”

一个大约五岁左右的女孩身上穿着一套精致的小皮甲,手里还拿着一根特质的小皮鞭,正高兴的骑在郑子朋的身上,时不时把手里的皮鞭往他身上抽。

“啪!”

“嘶……”

被鞭子一抽,郑子朋顿时疼得倒吸凉气,但他还不敢露出一丝生气的样子,反而转过头来,露出满脸的笑容。

“小姐,我又累又饿,要不咱先吃饭,等明天再接着玩?”

不低声下气不行啊,欠了冬儿那丫头的钱,要是真进了大狱,还指不定能不能出来呢!

面对郑子朋的请求,小女孩顿时露出了迟疑的表情,而旁边的冬儿却冷不丁的说了一句。

“既然如此,不如送你去官府的大牢好好睡一觉如何?”

郑子朋面色一滞,然后一扭头扬天长啸。

“力量再次回到了我的的身上,本大马又生龙活虎啦,吁!”

喊完之后,就开始快速的在屋子里绕着圈爬了起来,骑在他背上的小女孩顿时开心的笑了起来。

“驾!咯咯咯!”

不远处,一个看起来三十多岁,身穿一件绯色长袍的男子看着对面发生的一切,一脸的古怪。

“崔安,这就是你说的那个蒸不烂,煮不热,锤不扁,炒不爆,响当当的铜豌豆,并且还做出《竹石》的郑子朋?”

崔安是一个管家打扮的人,此刻的他面色有些窘迫,但还是硬着头皮回答道:“是的老爷,但不是我说的,是他自己说的,当时很多人都听到了。”

听到崔安的话,崔老爷的脸有些不自然的抽搐了几下。

崔老爷本名崔贵,是崔氏当代族长的嫡长子,刚过而立之年就当上了户部尚书的他,私底下已经被族里当成下一任族长来看待了。

崔贵有一子一女,对儿子颇为严厉的他对女儿却异常溺爱,用“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来形容也丝毫不为过。

看着骑着郑子朋背上笑得正开心的小丫头,崔贵甩了甩长袖,一边捻着自己的胡须一边向前走去。

“算了,就当给茵茵找个玩伴吧,夫人那里我自会去说,你帮我多盯着他就可以了,有什么情况的立刻向我回报。”

“是!”

管家低着头答应了一声,然后连忙跟了上去。

其实崔贵误会郑子朋了,并不是他没有气节,而是在现在这样的特殊情况下,他暂时把气节收起来了而已。

陇西李氏,赵郡李氏,博陵崔氏,清河崔氏,范阳卢氏,太原王氏,荥阳郑氏,五个姓氏七个郡县,这就是大唐大名鼎鼎的“五姓七望”。

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面对崔家这样的庞然大物,可以拿出气节的人屈指可数。

郑子朋觉得自己其实已经做得很好了,一种好崇拜自己的感觉顿时油然而生。

世家的影响力是非常大的,特别是像“五姓七望”这样的大家族,不但有数量众多的子弟在朝为官,而且各种关系盘根错节。

就拿朝廷的重臣来说,尚书左仆射房玄龄的夫人来自范阳卢氏,而程咬金的夫人则来自清河崔氏。

崔家实力的惊人之处可想而知,相比之下,无论郑子朋是被崔家丫鬟揍,还是被崔家的千金当马骑这样的事,实在是微不足道。

而且关系到自己的温饱问题,气节这东西可以先丢在一边,等有用了再捡起来也不迟。

至少郑子朋自己是这样认为的。

“驾驾!”

年仅四岁的崔茵茵此刻显得兴高采烈,一张粉嘟嘟的小脸因为兴奋而变得更加红润。

“骑大马,骑大马……”

折腾将近半个时辰,小丫头终于累了,冬儿体贴的把她从郑子朋身上抱了下来。

“小姐,累了吧,累了咱们就用膳好不好?”

“嗯,莹莹要吃饭,大马也要吃饭!”

郑子朋差点泪流满面。

“多好的孩子啊,没白疼啊,吃饭的时候还知道想起我。”

还没感动完毕,就看到旁边的丫鬟冬儿白了他一眼,然后转过脸去。

“小姐,马不需要吃饭,让人拿些草料喂它就是了。”

崔茵茵一听,顿时很认真的点了点她的小脑袋。

“那要喂多多的草哟,因为明天茵茵要骑着大马去逛街!”

郑子朋:“……”

这孩子白疼了!

这时候再不说点什么是不行了,于是他装出一副摇摇欲坠的样子。

“小姐,本大马和一般的大马不一样,不吃草光吃肉,没有肉就会死掉的。”

说完,“咚”的一下就倒在了地上。

小女孩的大眼睛里迅速浮起了两团雾气。

“呜,冬儿姐姐快拿肉肉来,大马快要死掉了,茵茵不要大马死掉。”

看着她已经哭出来了,冬儿瞪了一边正在装死的郑子朋一眼,连忙轻声抚慰她。

“小姐别哭,膳食马上就来了,放心吧,他不会死的。”

小丫头顿时抬起了头,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她。

“真的吗?”

冬儿很认真的点了点头,小丫头这才破涕为笑,但却还是有些担心。

“晚上茵茵可以和大马哥哥一起睡么?”

因为怕失去,所以要抓住,小女孩的想法就是这么简单,但冬儿却很干脆的拒绝了她。

“不行!”

“为什么?”

“小姐,你想啊,马厩多脏呀!”

“……”

郑子朋顿时怒了,凭什么老子要睡马厩啊?

脸上大变的他再也顾不得装死,连忙抬起一只颤抖的手,就连声音也是颤颤巍巍的。

“小姐,本大马必须要睡可以容纳两个人的大床……不然……就会死……”

小丫头连忙点头。

“还必须是单独的房间,不然……就会死……”

小丫头使劲点头。

“还必须有一个像冬儿这样漂亮的丫鬟陪我……不然……就会死……”

还没等小丫头点头,面如寒霜的冬儿已经拾起一旁的马鞭。

“那你就去死吧!”

说完,手里的鞭子如同狂龙起舞般朝着郑子朋撅着的****就抽下去,一时间,鞭子声和惨叫声齐鸣,声震四野,经久不绝。

“雅蠛蝶……哦雅蠛蝶!”

就这样,郑子朋正式进入崔府,很快就成为了崔茵茵跟前不可缺少的人,小丫头只要半天看不到他,都要大哭大闹。

郑子朋觉得自己就是崔府的一个不能缺少的“小齿轮”,享受些许优待也是可以理解的。

每天只要陪着小姐玩好就行,不但不用和其他下人一样累成狗,而且还三餐有肉。

晚上睡觉也是单人单卧,一觉睡到日上三竿,小姐醒了之后自然会有人过来叫他起床,然后就可以跟着小姐享受新出锅的莲子八宝粥。

因为抱紧了崔茵茵这个“大腿”,郑子朋的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美,真是羡煞旁人。

郑子朋小日子舒服了自然有人告黑状,但令人惊讶的是,崔贵和夫人似乎还默许了,这一点,就连一向看不惯郑子朋的冬儿,也在心里写一个服字。

一个月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这一天,原本无忧无虑的小丫头,现在却有些愁眉苦脸的,郑子朋连忙把脸凑了过去。

“小姐,有什么不开心的事说出来让本大马帮你搞定呀?”

这一个月来,他发现自己察言观色的本领越来越厉害了,有种好崇拜自己的感觉!

小丫头和郑子朋混熟了,对他愈发依赖,听到他的话之后便直接点了点头。

“大马哥哥,昨天下雪了,父亲要茵茵作一首诗,可是茵茵不会。”

郑子朋一听顿时大怒,居然让一个四岁幼女作诗,实在是太没人性了,这必须得管!

“小姐不必发愁,看本大马的!”

他的眼睛顿时左右瞟了几下,忽然看到不远处正在盛开的梅花,顿时眉开眼笑起来。

“有了!听着啊,梅雪争春未肯降,骚人阁笔费评章,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诗名叫《雪梅》,就送予小姐好了。”

宋朝卢梅坡最得意的诗就这样被送人了,郑子朋脸上却毫无一丝愧疚感。

小姑娘眨了眨眼睛,把头扭向一旁的冬儿。

“冬儿姐姐,大马哥哥作的诗好不好?”

冬儿正在发愣,听到崔茵茵的话之后顿时回过神来,情不自禁的点了点头,小丫头顿时高兴起来,抱着郑子朋的脑袋“啧”的一声就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好厉害,茵茵还要听大马哥哥讲故事。”

“当然了,本大马也是有才华的马,吁,走喽!”

“嘻嘻。”

郑子朋顿时长啸一声音,四蹄如飞,不一会就载着笑嘻嘻的崔茵茵跑远了,看着他们快跑没影了,冬儿摇了摇头连忙追了上去。

直到他们的都走远了,崔管家才从庭院边上的角落中走了出来,他手里拿着一只毛笔,还有一张墨迹未干的纸。

“雪梅”二字,依稀可见。

崔府正堂之中,崔贵把手中的纸放到了桌子上,他捻着自己的胡须,嘴里还嘀咕着管家从后院那听来的诗句。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不但朗朗上口,而起意境深远,乃是流传千古的佳句啊,如此好诗却毫不犹豫的转手送予茵茵,真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他想了又想,始终还是想不明白,于是朝着在堂下等候的管家崔安挥了挥手。

“你这次做的很好,先下去吧,以后你的任务就是好好盯着他,有什么继续向我回报!”

“是,老爷。”

崔安答应了一声便退了出去,等他走了后,原本面色庄严崔贵的脸上才露出了一丝笑容。

“这个郑子朋,诗句中字里行间投着一股铁骨铮铮,可是人为什么就是那么……咳咳,真是让人看不透啊!”

崔贵猜不透郑子朋的意图,因为对于别的文人来说,一辈子都不见得能做一首脍炙人口的诗,所以视若生命。

但郑子朋却不一样,来自后世的他默写那么十几二十首诗却是没问题的,反正诗也是别人的,送出去自然也不心疼,能换来崔茵茵的打赏那更是意外之喜。

而现在,他就在屋子数着自己这一个月来的收获。

“一贯,两贯……加上今天小姐赏赐的两贯,总共十六贯钱,发财咯!”

兴奋的他顿时在屋子里手舞足蹈起来。

“耶耶耶耶耶,动词打次……上面的朋友跟我一起,万,吐,死瑞,佛,康忙卑鄙,赖次够……”

门外,碰巧路过的家丁听到里面的动静,透过门缝便看到里面抽筋似的郑子朋,顿时露出一脸的惊悚,撒腿就跑。

“快来人啊,马哥疯了!”

郑子朋一听顿时大怒,打开窗户伸出脑袋就骂。

“你才疯了,你全家都疯了……咦,不对,你叫老子马哥是几个意思?曹二狗你大爷的,你丫给老子站住,老子保证不打死你!”

话音刚落,却见前方的曹二狗跑得更快了,不一会就消失在了郑子朋的视线当中。

初唐时期,铜钱的购买力还是很强的,来崔府前,郑子朋一天吃的几个烧饼也只是一文钱。

这十六贯钱已经足够郑子朋可以去乡下买田置地了,郑子朋能不高兴么?

但他决定用这些钱赚更多的钱,然后就可以买更多的地,招更多的长工,做一个安安静静的美地主。

或许,还可以娶个老婆再加两个小妾,生上几个孩子,反正这年头没有计划生育的说法。

那么问题来了,是生单数好呢,还是生双数好?

一阵困意袭来,躺在床上的郑子朋怀抱铜钱,心满意足的闭上了眼睛……

有了本钱的郑子朋开始做起了生意,然后生意越做越大,他很快就成了乡里最有钱的人。

然后他娶了好几个老婆,个个都是貌美如花,个个都抢着和他生猴子,呃……不是,是生孩子。

“老爷,好消息啊,大夫人给你生了一个大胖小子。”

“呵呵,好好!”

“老爷,好消息啊,二夫人给你生了两个大胖小子。”

“嘿嘿,好好好!”

“夫君,三夫人给你生了……”

突然,一声撕心裂肺的声音传来。

“不好啦,小姐落水啦……”

郑子朋一听,顿时跳了起来,面色大变。

“闺女,我的闺女啊,我的闺女……”

他顿时手忙脚乱起来,一不小心“噗通”一下就摔在了地上。

然后,他醒了。

“卧槽,原来是个梦啊,这床脚居然有这么高,摔死老子了……”

郑子朋嘟囔着,慢慢的从地上爬起来,扭着身子挪回到床上,准备接着睡个回笼觉。

还没等他躺稳,外面顿时响起了一声凄惨的叫喊声。

“不好啦,小姐落水啦,快来人啊!”

郑子朋一听顿时面色大变,感情小姐落水这件事不是做梦啊!

睡意一下子就消失得一干二净,郑子朋从床上一跃而起,连衣服都赶不上穿,套着一条裤子就冲了出去。

人非草木,经过这一个月以来的相处,在郑子朋的心里,崔茵茵就像是他的妹妹一般,想到这样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就夭折,郑子朋顿时心疼莫名。

“快一点,再快一点!”

崔家很大,占地几十亩,郑子朋住在东苑,而鲤鱼池子则在西苑,加上现在家丁丫鬟乱成一团,饶是郑子朋使出了浑身解数,也用了好几分钟才赶到。

看着十几号人团团围住那个鲤鱼池哀嚎,郑子朋一股怒气都涌了上来。

“这么多人就只会干瞪眼吗?卧槽,都给老子滚开。”

郑子朋一把就拨开人群,然后挤了进去,在众人的惊呼声中,“噗通”一声就跳进了鲤鱼池里。

“嘶……卧槽,这水怎么这么冷?”

后知后觉的郑子朋瞬间被冻的打了一个激灵,感受到那刺骨的寒冷之后,才想起昨天刚刚下了一场雪,这池水虽然没有结冰,但也差不多了。

接近零度的水可不是开玩笑的,但郑子朋此刻却心急如焚,毕竟连他这样一个大老爷们都冻得受不了,茵茵那样的小丫头岂不是更加危险?

想到这里,郑子朋猛吸了一口气,咬紧了牙关,潜了下去。

浑身上下都被冻得刺疼不已,特别是手,由于不断的划水,虽然还有知觉,却更加疼痛。

崔家的池子很深,郑子朋粗略判断大约在三米左右,幸亏它的面积不算太大,郑子朋用了差不多两三分钟就找到了落水的崔茵茵。

“啊,找到了!”

看到那个小小的身体悬浮在水中,郑子朋眼睛越发痛了,他手足并用迅速游了上去,单手托住小丫头开始上浮。

“哗啦!”

随着郑子朋的头冒出水面,围观的人们顿时又发出一阵阵惊呼声。

“哇,出来了出来了!”

“小心接住,小心啊!”

众人七手八脚的把崔茵茵接上了岸,被冻得脸色发青的郑子朋刚爬出水来,就听到旁边的小丫鬟“哇”的哭了起来。

“呜呜,没……没呼吸了,小姐……小姐没了……”

一时间,众人都惊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