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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秘爱宠婚:妻色撩人 小说:其他小说 作者:雁字回时 角色:程渺渺韩诺 简介:她们是双胞胎,长得一模一样又鲜为人知
在父亲的心里,她这个女儿早在一开始就不该活着来到这个世界上
“警告你,不要再想一些歪门邪道试图逃走,婚礼马上就要开始了你还是乖乖跟我走吧
”作为一个被父亲厌弃憎恨多年的孩子,程渺渺一直被寄养在湖边的一个小镇上,十几年都无人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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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负仇人的女儿难道有错吗:其实这书应该叫,我才不会被仇人的女儿欺负呢。本书和《我才不会》是同一个世界,经常有人来串门,比如在书中暗示班长和小芹可能结婚。主角的仇人有很多女儿,主角的目的就是要去泡这些女儿以便复仇,结果目前来说经常被欺负。主角号称智商高也没看出来。目前疑似和女主破处,不过主角已经不记得了,女主也不会告诉他,可以说就是一种薛定谔状态。本书相比《我才不会》,个人感觉下降不少,女性角色没啥魅力,日常玩梗也不给力,更新也比较慢,有断更历史,入坑需谨慎。PS:最重要的不知道是不是网易管的严,《我才不会》还经常揩油,现在油都没有了PS2:没有伪娘,很重要 神级造物主:弱智流,千金难买双头鲍,一只起价十万起。主角制造出摩托车头盔那么大的鲍鱼该值多少钱呢?摆出去都吓人,结果主角寻思为了低调,300元卖了,好吧。但是转头主角就把又一个大鲍鱼挂在店门口,生怕不显摆。低调不是你卖多少钱,是你该不该把东西显露出来啊。这作者连正常人的罗辑思维能力都没有,作为他笔下的主角能有多聪明吗? 决胜新金融时代:对于互联网商业类小说可以算是目前最好的了,比我之前认为重生商业最好的《重生野性时代》在互联网商业方面更好。我本人也是94年出生的计算机专业研究生程序员,对于互联网还是比较了解的。这本书优点在于1. 互联网商业描写真的很好,商业发展方面经常是大量的实打实的数字描写成长,不像其他商业小说,成长描写很粗略,最多描写市值又是多少了,流行程度怎么样了,创始人和企业又是怎么怎么有名了,描写的很感性,而这本小说就是数字堆砌,很理性(小说感性当然好,但是对我我这个理工科生,而且又是商业,感性吃多了,理性点更好些)。2. 而且作者绝对对互联网很有了解,就连近年互联网大企业才流行的中台概念都知道,还有ai里的卷积网络也知道,ai必须以大数据为基础知道,而像其他小说,了解个杰克马的创业经历也就撑死了,至于互联网内部更细节的就不知道了,更有甚者随便扯个互联网概念就说猪脚玩转互联网计算机了。这本书真的是有理有据,好了太多。缺点就是有人说的猪脚成长太快了。但是我觉得可以理解并且是有原因的: 1. 对于书中的时间线2013至以后,猪脚单个商业公司的成长相对于历史其他同类型对比来说只能算是妖孽,算不上逆天,看看陆金所滴滴摩拜,蚂蚁金服的成长,真算不上多逆天,猪脚妖孽乃至于的地方在于猪脚多点发育,多点妖孽,合起来就逆天了,但是重生商业小说不都这样吗?大家要明确,互联网金融不同于其他行业,是互联网和金融这两个现中国最有钱的行业的结合体,不能以平常行业度之,而且历史上也是这样的。2. 猪脚重生在2013年,这个点太近了,如今绝大数重生商业小说都重生在20年前,也写了一千多章,如果你想作者也一千多章,可以想象书有多水?而且作者反其道行之,对于除商业以外的情感描写真是能省则省,也没有重复大量的小白打脸情节,所以整体看上去书真的很干练!而且经常单章的是大章,所以现在500多章我觉得比得上别人600多章的字数,1000章的内容。对于我这种对互联网商业非常感兴趣的真的非常好。上面的原因也说明了这本书的缺点,除了互联网商业就真的不行了,这本书聪明在于作者不会写的就不去写,所以没有灌水。 秘爱宠婚:妻色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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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可不可以麻烦您把我送到靖安小区。”

韩诺哥就住在那。

说完这个要求,程渺渺也意识到自己有些得寸进尺了,连忙补充一句。

“我虽然现在没有带着钱,但是到了那我的朋友一定会补偿给您车费的,真的。”

她诚恳真挚地望向男人。

男人静默半晌,最后在程渺渺提心吊胆中总算是点了点头。

汽车最终畅快平稳地驶到了靖安小区。

下车前,程渺渺让男人在这稍等,她去找朋友要了钱再来送还给他,却不想被一口回绝了。

“不用,我一会儿还有事,就当我乐于助人吧。”

这个时候彻底放下心来的程渺渺才真正注意到男人的长相。

鼻梁高挺,眼眸狭长,五官深邃而立体以及犹如刀削斧凿一般棱角分明的轮廓。

程渺渺及时收回自己的视线,压下不受控制地快了两拍的心跳,然后略一思索伸出了胳膊。

男人不解地挑起一边眉毛。

“您把您的手机号码写在我的胳膊上吧,等您有空的时候我一定把车费还给您。”

她实在是不习惯亏欠任何人。

男人垂眸看了一眼她细长白皙但是明显瘦弱的胳膊,最后从抽屉里找出一只笔在她的肌肤上写下了一串数字。

最后还落了一个名字,陈洵。

笔尖与肌肤的摩擦产生细微的痒,程渺渺默默忍耐着最后轻轻松了一口气。

完全没有多加思索这个人的名字背后可能有的含义。

眼角余光撇到一个欣长挺拔的身影,程渺渺的心跳瞬间又乱了起来,她甚至连再见都来不及好好和陈洵说一声就急忙推开车门跑了下去。

生怕那个人一眨眼就会消失不见。

“韩诺哥!”

她一喊出声,那人的背影明显一僵,脚步也随之停了下来。

她气喘吁吁地绕到他面前,还没来得及说出口的委屈在对上男人的目光时瞬间就被咽了回去。

韩诺阴沉着脸看着她,目光是程渺渺陌生又熟悉的讨厌与憎恶。

熟悉,是因为她在许正安的脸上见过很多次了。

陌生,则是因为这个表情,居然会出现在她的韩诺哥哥脸上。

被丢到峦城后,程渺渺被寄养在一户人家里,韩诺就是她养母的亲身儿子。

从小到大韩诺亲眼看着她一点点长大,程渺渺信任他,依赖他,也喜欢他,很喜欢很喜欢。

所以在婚礼上,她不止一次地希望韩诺会突然出现来救她掏出那个牢笼。

但是最终他都没有来,但是没关系,她可以亲自来找他。

但是现在,程渺渺突然有些无所适从了,她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韩诺哥,你怎么了?”

她小心翼翼地问。

韩诺终于开了口,确是语气恶劣:“程渺渺,你穿成这样出现在我的面前,是觉得羞辱了我一次还不够吗?今天我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你,我跟你早就没有任何关系了,今后你是死是活都不关我的事,你去追求你的荣华富贵,我这种小老百姓真是惹不起。”

程渺渺只觉得如遭雷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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