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疯批宿主被偏执男神宠坏了最新章节,浩轩 慕修寒全文免费阅读

小说:快穿:疯批宿主被偏执男神宠坏了 小说:现代言情 作者:公子硕 角色:浩轩 慕修寒 简介:渣女成欢,心脏无故变黑,查不出任何原因,她原本只想在最后的一年里,做一个日日都能好吃好喝好玩的小米虫,哪知一个不走心,就被抓进了快穿系统。主神说,努力做任务,收集功德值,可以帮她修复心脏。本以为任务超难,没想到任务超甜,每个位面的男主都将她宠若至宝。最后,主神居然也欺身上前,将她逼在墙角,薄唇缓缓勾起:“小作精,你终于又回到我身边了!”

书评专区

阿娟阿:?????挺好看的

卡卡不吃糖:作者大大写的真的很好 加油 码字

磨烦恼:绝了绝了很难不爱

沈修瑾给老娘去死!!:啊~好奈斯~

Chuluo:还没考虑好怎么点评,请过段时间踹我

快穿:疯批宿主被偏执男神宠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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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慕修寒真的……上床了?”

男人的两瓣嘴唇哆嗦着,仿佛能问出这句话,已经耗尽了他全部的力气。

闻言,成欢没有抬头。

犹如削葱根的手指捏着银质的小勺子,缓缓的搅动着面前的咖啡,漫不经心的“嗯”了一声。

“可我才是你的男朋友!”男人失声咆哮,引得咖啡馆里的客人都朝他们的位置投去视线。

成欢蹙眉,她不喜欢纠缠不清的男人:“我们都已经分手了,再说了,你究竟是不是我真正意义上的男朋友,咱们到底是什么关系,你自己心里没点数吗?”

男人像是行窃被当场抓包的小偷般,脸色一涨,硬着头皮咬牙道:“分手是你单方面提出的,我没有答应,我们就不算是分手!”

成欢将小勺子放在瓷白的托盘上,撩起眼皮瞥他一眼,艳红色的唇轻轻勾起:“幼稚。”

男人的眼睛因愤怒而染了一抹猩红,死死盯着她,又质问道:“除了慕修寒,你是不是还和澹台旭、方嘉筠、尤飞翔也有一腿?”

成欢端起咖啡,细细品了一口。

澹台旭和方嘉筠她认识,一个是小有名气的流行歌手,一个是身材极佳的T台模特,至于尤飞翔……

她只听说过自由飞翔。

她和这三个人没什么腿不腿的,到目前为止,她只玩过慕修寒的腿。

不过,成欢也懒得解释:“嗯,算是吧。”

“你置我于何地?!”男人将胸膛捶得“咚咚”直响,“成欢,你的心是黑的吗?!”

心是黑的吗……

是啊。

半个月前,她忽然心慌得喘息困难,于是便去了医院检查。

医生说,她的心已经开始慢慢变黑了,至于病因,查不出来。

她最多还有……一年可活。

她想在一年里吃好喝好玩好,然后不留遗憾的死去,至于良心……

她的心都已经黑了,还要良心做什么?

成欢自嘲一哂:“当然。”

她的冷漠,彻底激怒了男人。

他霍然站起,端起面前的咖啡杯泼向了成欢那张明艳动人的小脸,狠狠的咒骂道:“你玩弄我的感情,迟早有一天,你要遭报应的!”

迟早有一天,你要遭报应的……

这句话,像是一把大铁锤敲在了成欢的头上,让她顿时头晕目眩起来。

头脑再次清醒时,她发现自己站在了一个陌生的环境里,她的面前,还站了一只跟瑜伽球大小的粉红色的兔子。

四目相对,兔子咧嘴一笑:“百因必有果,你的报应就是我。”

成欢表面十分淡定,内心着实慌得一批。

“成欢?”免子笑眯眯的问道。

成欢张了张嘴,最后如实的说道:“你也可以叫我波塞冬。”

兔子笑道:“海王?”

成欢道:“不,我是海神。”

兔子满意的说道:“很好!女人,你就是我需要的快穿任务执行者,下面,我来跟你科普一下快穿系统……”

“不用科普,我懂。”成欢打断了它的话。

兔子惊讶了一下,随后笑道:“所以,我们来愉快的开启第一个位面?”

成欢拒绝:“不,我不想体验任何人的人生,也不想帮任何人完成心愿。我只想安安静静的度过我自己人生中的最后一年,所以,请送我回去。”

兔子抛出诱惑条件:“每一个位面你都可以收集功德值,功德值圆满后,你不仅可以回到自己的世界,还能得到一个正常的心脏。”

成欢道:“可任务总有失败的时候,万一开局我就死翘翘了,岂不是还不如苟且的活那属于我自己的一年?”

兔子见成欢油盐不进,一脸挫败的耷拉着长长的毛耳朵,喊来了自家大人。

成欢扭脸。

只见来人一袭月光白锦袍,足蹬同色银丝锈长靴,身形修长,身姿挺拔。

衣摆无风自动,一湾银丝随风飞舞,几缕发丝在空中荡出优美的弧度。

气质清冷脱尘,有如神祇谪仙。

但是……

成欢却看不清楚他的脸。

她揉了揉眼睛,又揉了揉眼睛,还是看不清楚。

她不由怀疑,自己的眼珠子是不是特么的坏掉了!

“你不想?”男子的声音传来,淡漠中透着慵懒,落入耳中,有种……

十分熟悉的感觉。

作为一个十足的颜控和声控,成欢在战胜了内心那不安分的小恶魔之后,点了点头:“嗯,不想。”

她是一个懒人,只想混吃等死,空闲时再撩一撩小鲜肉,不想为了任务而努力。

男子沉默了片刻,而后说道:“好。”

成欢心中一喜。

她正要对这人三叩九拜,顺便感谢一下他祖宗十八辈的时候,只见男子广袖一挥,成欢连人带勺子一起飞了出去。

“哗啦——!”

脚跟才刚站稳,成欢便被兜头泼下来的水,浇成了落汤鸡。

“哈哈哈……!”

上方传来惊呼声和嘲笑声,成欢来不及去看,只觉无数信息像是潮水般,铺天盖地的涌进了她的大脑里。

“她”,也就是原主,现在这具身体的主人,也叫成欢,一个标准的舔狗。

被她舔的那个人叫向浩轩。

这个向浩轩不仅人帅学习好,家中还有矿,所以,自然而然的就成了众多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原主的长相虽不差,家中也有着矿,但是,上帝把智慧洒满人间的时候,就她一人撑了把伞,所以……

脑子理所应当的便比不了别人了。

与她一起做舔狗的,还有隔壁班的庞雪雁。

这个庞雪雁,虽然家境一般,相貌平平无奇,但架不住人家脑袋瓜子灵光,做舔狗也做得相当的低调华丽。

向浩轩被众多女生视为白马王子,那自然就是只可远观不可亵渎的存在。

但凡谁要是跟他走得稍微近了一小步,那绝对会成为全校公敌。

于是,那些喜欢向浩轩的女生,全都悄悄的暗恋着,从不敢有人表白。

但是,原主却不一样。

她执著而又大胆的认为,爱一个人就应该要大声的说出来。

于是,她不仅当众给向浩轩递了情书,还不忘隔三差五的献下殷勤。

所以,缺心眼儿如她,硬是凭实力成为了全校女生的眼中钉,肉中刺。

这个时候,庞雪雁出现了。

在别人都对原主冷眼相待的时候,她不仅没有对原主表现出任何的敌意,还进行了一番糖衣炮弹的攻击。

之后,顺利的把原主发展成了她的死党闺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