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重生寒门之商业帝国》沈扩 洪朝完整版免费阅读

小说:重生寒门之商业帝国 小说:历史古代 作者:灰雾儿君 角色:沈扩 洪朝 简介:成功企业家出意外,重生至寒门小子沈扩身上。一穷二白,还饱受欺负的家庭,在沈扩的影响下,一步步走上巅峰。捡来的媳妇,居然是大家族的遗女,认的兄弟居然是皇子。一大商业帝国迅速崛起,影响海内外

书评专区

西州的郭金凤:还不错,蛮有意思,很细

用户可可豆:作者你写方丽那千万别写死了只是伤了皮毛好了方家人还算仁义。

沂河的黑骑:给三棵星我很嘉欢这书

重生寒门之商业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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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小子,你要是再不起来,我把你腿都打断!”

一阵歇斯底里的嘶吼声,从一个大山边上的小村庄里传了出来。

一群小鸟应声从山村中慌忙飞出,寻找下一个落脚的地方。叽叽喳喳的叫着,仿佛在埋怨这里太吵闹了。

声音来自于山村中一间破败的院子,院子外围有青砖砌的围墙围着。厚厚的青苔覆盖在围墙上;何首乌像一条蚯蚓似的沿着围墙爬进又爬出,留下一片清新的绿意。

小院的木门半开半合,随着风的吹动,还不时的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

庭院里面有三间房屋,成品字形排列,正北方坐北朝南有一间大一点的屋子,东西两侧各有一间稍小一点的。

从三间屋子出来,一眼就可以看到院子中间那棵饱经沧桑的樟树,时不时的还扔下来一颗颗黑色的种子。

樟树的下面,有一口水井,水井四围是3块大石头,将井口简单的围了起来。

声音是从西面的这间屋子里传出来的,走进屋里,一股子潮湿的味道扑鼻而来。

只见一个小隔间里,正站着一个双手叉腰的女人,大概40岁左右。

一双大眼睛镶嵌在一张满被岁月摧残过的脸上,此时她正虎目微瞪,双眉高高翘起,额上出现了三道深深的皱纹。

在她面前,有一张小床,床上铺着一床布满补丁的被子,此时的被子正高高拱起。

里面藏着一个蜷缩着身体的小男孩,不管外面狂风暴雨,他就是一动不动。

“啪啪啪”女人持着扫把柄,隔着被子,朝着小男孩劈头盖脑的打了下去。

被窝里的男孩子吃痛,终于也没有办法继续保持淡定,只见他嗖的从床上跳下来,光着脚朝门外跑去,边跑嘴上还边喊:“母老虎杀人啦,母老虎杀人啦”

女人被气的直喘粗气,手上的扫把也是轻微发颤:“这,这,这混小子,我今天不给你屁股开花,我就不吃晚饭”

“娘,算了,扩哥他也是不懂事,就别生气了”女人身边还有一个小姑娘,此时也拉着女人的衣服劝道。

小女孩眉目清秀,乌黑的秀发被高高的扎在后脑上,随着她摇着母亲的衣角,头发也是一晃一晃,敲打在她的背上。

“瞧把他能得,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女人气愤愤的准备出门去追男孩的时候。

忽然她怔住了,手上的扫把也“砰”的掉在了地上。

“阿扩!”刚才还气愤愤的她,此时语气变的僵硬。她连忙跑到院子里,此时院子里,那个跑跑跳跳又大喊大叫的小男孩已经失去了身影。

院子里的井中,水面起起伏伏,一阵阵涟漪急速散开,撞在井壁上发出轻微“哗哗”的声音。

井旁的青苔上,一道深深的印子直通到井口,露出了青苔底下泥土的颜色,只是不知怎么,此时这颜色显得如此的刺眼。

男孩掉进井里了!

女人伏在井口,用手向下捞着,一边捞一边叫:“阿扩,阿扩”

口水,眼泪,鼻涕顺着她的鼻尖,滴答,滴答的滴在了井中。

然而此时的她根本没有心思去擦,她只知道面前的井中已经完全没有了男孩的影子。

小女孩见状,连忙跑到院子里,找到了一根长长的竹竿,费力的端着,跑到女人的身边:“娘,快用竹竿捞”

女人一经提醒也反应过来,连忙接过竹竿,伸进井里,不停的捞着。

这时从院外跑进一个大男孩,一边看着女人在井里捞着,一边听着小女孩在他身边急速的解释着什么。

“砰”

他直接跳下井去。

不一会,他就顺着竹竿爬了上来,手上还抱着一个奄奄一息的男孩。

男孩双眼紧闭,口中,鼻中,缓缓的流出清水。

女人抱起孩子,掐人中,扣嗓子。

“噗”一股水从男孩的口中喷出,夹杂着些许绿色黄色的浊物,流在了女人的腿上。

女人没有丝毫的在意,反而脸上露出了笑意,她怀中的男孩,眼睛正逐渐睁开。

细心的人可以发现,他的眼神之中充满着一丝成熟和迷茫。

“这些人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我不是在开车吗”

此时男孩的心中正有一个声音在疯狂的呐喊。

突然一阵剧烈的头疼传来,男孩双手捂头,脸色惨白,又一次晕了过去。

等他再一次醒来的时候,看着边上陌生的一切,他低声的呢喃着:“我这是穿越了?”

一幕幕真实的记忆,浮现在自己的脑海之中。

曾经的自己,是当地有名的一位企业家加工科博士。

在一次出差的时候,正驾驶着他的爱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准备去开一场重要的会议。

忽然一阵强烈的疲倦感传来,他的眼前一片漆黑。接着他就失去了意识,等到醒来的时候,自己已经换了一个新的身份。

他整理了自己脑海中的信息。

现在的自己名叫沈扩,今年10岁,生在大洪朝,一个叫开山村的小山村中。

他搜刮了自己学过的所有历史知识,都没有找寻到有大洪朝这个朝代。

看来自己并没有来到中国古代,而是去了一个异界国度。

沈扩家里也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人家,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家庭。

父母亲是家里的老大,在生了父亲之后,爷爷还生了一个小儿子,和一个小女儿。

家里小叔一家最受爷爷奶奶的宠爱,不为别的,就因为在小叔出生的不久前,有一个道士路过此地,看着沈家的大门,说这户人家紫气东来,以后有大富大贵之命。

爷爷一听那是不得了了,于是给了道士足足一两银子。一边的奶奶心疼的要死,毕竟一两银子够家里老小花销许久,但是转念想到以后可以大富大贵也就没说什么。

几天后,小叔就出生了,爷爷给他取名叫做沈大才,本来是叫沈发财的。

后来村长劝爷爷,还是取个丑名。爷爷自己回家想一夜,也是觉得太高调了,于是改为大才,寓意以后可以成为大才。

老一辈的人,他们条件艰苦,很多小孩子经常童年夭折,所以一般取名字都会取的低调一点,低贱一点,就是所谓的取丑名。希望孩子可以多活几年,就比如沈扩的父亲名字就是沈大狗。

爷爷奶奶坚信道士的话是应在沈大才身上的,所以从小就对他宠爱有加。

这么多年只让他去地里干过一次农活,结果沈大才指着路边的韭菜喊道:“这个水稻为何如此小,何不拔了去?”

顿时边上的所有村民都哄堂大笑,嘲笑沈大才是个废才。

然而爷爷不这么认为,他反而更加觉得沈大才天生是赚大钱的命,不是种地的命。

于是自此爷爷再也没有让沈大才下过一次地,沈大才也是乐得天天养尊处优,而田里的活都落在了父亲沈大狗的身上。

这沈大才可以说确实是一个十足的废柴,不但农活不在行,花钱还特别厉害。

每次回家都要问家里要钱,还美其名曰:要出去做生意,要出去请某某官员吃饭。

奶奶信以为真,每一次都是很大方的把钱给沈大才。还说:“做大生意哪有不需要本钱的,出去一定要大方,不要让人家看不起。”

沈扩看着父母亲辛辛苦苦,却仍然是极度的缺钱。

在家里父母两人也经常为了没钱,发生争吵。

他心里也想给父母分担点什么,但是由于年纪小不懂事,常常帮倒忙:帮着扫地结果把扫把扫进了井里;帮着生火结果捅坏了炉子......

这么一来所有人都以为他是单纯去捣乱的,混小子的称呼也由此而来。

最近的一次就是前天,自己还被小婶骗,说山上有一种土,放到家里的米袋子里,一天之后就也会变为香喷喷的大米。

后来被奶奶发现后,差点没把奶奶气个半死,当然自己也是被父母,爷爷奶奶轮流吊打。

原先的沈扩心里着急,但是不管自己怎么表现都变成了反面教材,心里也是心灰意冷。

......

沈扩下床,推开门走了出去,按着脑海中的记忆,来到附近的一座山上。看着山下这个淳朴的村庄。

要是放在原先的世界,这样的村庄简直就是世外桃源,完全可以打造成5A级景区。

但是现在,这个村庄就是贫穷的象征,是苦的代言词。

他想试着从山上跳下,试着能不能回到原先的社会。

但是就在他准备一跃而下时,心里突然一阵刺痛,仿佛曾经的那个沈扩在恳求自己留下来,帮助他善待他的父母,给他的父母养老送终。

沈扩一狠心,想着自己曾经努力半辈子才闯下的事业,准备再次跳下。

“扩哥”

他听到有人俏生生的叫了自己一声。

沈扩回头一看,是自己的童养媳,叫做朱子勤。

刚才自己母亲准备打自己的时候,帮着劝母亲的就是朱子勤。

子勤是父亲在山上打猎时捡到的,看到她的时候,她被人用布包着,放在一个篮子里。

父亲看她可怜,就将她领回家,准备收养起来,回家后发现她身上有一块玉佩,请村里识字的人看了一下,原来上面刻着一个朱字。

小女孩慢慢长大,相貌非常的俊,人也勤快,于是父母给她起名叫子勤。

决定等她长大了,可以嫁给混小子沈扩当媳妇。

因为沈扩在村里的名声实在太差,村里有句古话:三岁看到老。

意思是在一个孩子3岁的时候,就可以从他的言行举止中看出这个孩子以后的样子。

而当时的沈扩,就是村里以后没出息的典范。村里大人们教育孩子的时候,总是会说:你要是不听话,以后就只能跟沈扩一样。

就这样,有女孩子的人家都不愿意和沈扩定娃娃亲。

反倒是沈扩憨厚老实的哥哥,受到大家的追捧,追着赶着要跟其定亲。

于是沈扩的母亲林氏将子勤留给了沈扩,省的以后沈扩连个媳妇都没有。

“子勤,你怎么来了”沈扩看着自己的未来媳妇。看样子她应该是急匆匆跑过来的,原本雪白的脸庞此时也被风吹的通红,的确一看就是个美人胚子。

但是记忆中的自己对她并不友好,因为自己一直在家里被父母批评,在外被人看不起,所以常常将这些负面的脾气撒在子勤的身上。

然而子勤每次都是默默忍受着自己的虐待,留着眼泪说:扩哥,子勤痛。

在父母打自己的时候,子勤也是每每站出来替自己说话,帮自己揉被父母打出的淤青。

沈扩看着这么关心自己的女孩儿,心中突然一暖,曾经的自己在商场得意,却在情场可谓是四处碰壁。虽然自己算是一个有钱的主,然而遇到的女孩却真真是蹦着自己钱来的。

当自己给他们花钱的时候,一个个笑脸常开,一旦自己资金遇到了问题,一个个跑的比谁都快。

而现在这个混小子,居然有一个女孩子不贪钱,不贪利的关心他,沈扩的心中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暖。

暗暗的想着:说不定留下来,给他们一个更好的自己,也不失为一种不错的选择。

毕竟就算自己回去了,也是孤家寡人,除了硕大的事业,没有知心,没有知己。

回想起自己曾经的岁月,在电视镜头前侃侃而谈的自己,常常是深夜一个人住着自己空空的大豪宅,喝着闷酒。

子勤看着微笑的沈扩,她歪着头,小手指着沈扩道:“扩哥,今天的你和以前不一样呢?”

沈扩一愣,难道心细的她,看的出这副身躯已经换了一个灵魂吗?

于是他走上前,站在子勤的身边,摸摸子勤的脑袋说:“你觉得怎么不一样了?”

子勤楞了一下,眯起眼睛,抿着嘴,仿佛很是享受沈扩摸她的头,微微一耸肩说道:“就比如你以前不会摸我的头,只会打我”

说着子勤的眼眶就红了起来,沈扩最害怕女孩子哭,于是忙扯开话题道:“你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呀?”

“呀啊,差点忘记了,扩哥,快回家去,爸爸出事了,都是血!”子勤突然记起自己来这里找沈扩的目的,连忙拉着沈扩就往家里跑。

沈扩一听父亲流血受伤了,心里也突然莫名的燃起一股子焦急,也跟着子勤匆匆的往家里赶去。

一边跑一边思考着:自己应该不算是完全占据了这个躯体,而只是跟这个躯体融合了,导致自己的很多决断都受了原先这些记忆的影响。

不过也好,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了这个世界,就帮原先的沈扩好好的经营这个身体吧。

而且,自己作为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不在这个世界打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强大商业帝国,也说不过去。

更为关键的,说不定自己还可以在这里真真切切的体会一下家的感觉,经历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