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看全篇小说秦笙陆子远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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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笙笙不息,灼灼其华 类型:现代言情 作者:五月思轻 角色:秦笙陆子远 简介:很多年后青春年少不再,花好月圆不再,校园里的银杏黄了又绿,落了又开
  你说银杏在秋天开花,我说屁,银杏无花,你说傻,那金黄的叶子就是银杏的花,我真真信了,不为别的,就因为当时那束好看的日光照在你的眼睛里,把我的魂摄了去,只剩下躯壳
  顾林西,那个我放在心尖儿上十多年的男生,却和顾怜在一起了
顾怜,顾影自怜,这个词应该用在我自己身上,顾过去的“影”确实能让我独自可怜
我何其不幸,但又何其幸运,因为我遇到了陆子远
他说:“我们以后会经常见面的
”他有意点烛火,我的双眸却无意出卖了大三夏末的心动
那年,他问我,要不要嫁给他
我也就思考了七秒,便答应了他
相传鱼的记忆只有七秒,七秒长如鱼认知的一生,短如一个宣之于口的誓言
于是我便拥有了全世界,但我只是他一人的小公主
  好花难重开,好景不复来
23岁的我对陆子远说,我不想再做替代品了,我们离婚吧
  转眼,年岁已失,多少的义无反顾和勇气都被现实的细枝末节击碎
  所以,你心中的那个她到底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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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蛋蛋:话说孕妇都会定期 B 超吧~在推进产房前都有 baby 的影像?生出来却是个蛋?baby 被谁用空间能力换掉了?咦~作者知道 B 超是啥吗? 人间冰器:想法不错;开始写作的年代较早,很多情节、设定脱离实际;综评干草,适合不过脑子的阅读打发时间 边界之外的世界:这个简介就让欲罢不能, 笙笙不息,灼灼其华

《笙笙不息,灼灼其华》部分章节免费试读

第3章 初见与离别,惊奇与思念


在医院见过顾林西那天后,我就一直没再见过他,我的生活还是一如往常,教室,宿舍,图书馆,几乎涉及没有其他额外的地方。

肖大大终于看不过我这么颓废,在她眼里没有聚会的人生都是颓废的人生,于是她决定改造我,带我去参加一场鸿门宴,呸,是红门盛宴。

我对此表示嗤之以鼻,说白了在肖大大眼里这就是个变相的相亲会。

肖大大拽着我上街买礼服,看她轻车熟路的样子,我真怀疑她说她家仅仅只是卖内衣的。

看了看身上试的这件衣服,对于我家那个虽通人情但仍迂腐的秦教授,肯定不能接受这么过于“合体”的衣服,把身线展示得如此淋漓尽致。

我扭扭捏捏地从试衣间出来,右手护在胸口,一照镜子,不说,真的是人靠衣裳马靠鞍,青蛙王子乍一看竟变成白雪公主了。

“天啦,这是哪个仙女下凡。”肖大大双眼都快挤成桃心状了,“我就说嘛,我们笙笙要是打扮起来,还有校花什么事。”

虽然我自认为自己也能跻身美女一列,不过肖大大的话确实过于浮夸了,我不好否认,只得默默地在心里翻了一个白眼。

突然背后又有一种被窥探的感觉,我的直觉一般都比较准。

我警觉地向周围望了望,发现有个男人正望向我们这边,目光灼热。

“那边那个金发碧眼的怪胎正在看我们。”我压了压声音向肖大大说。

肖大大果然是个没出息的,“哇,什么怪胎,这分明是帅哥啊。”

“天天天,他向我走来了,我是不是该站得优雅一点。”肖大大一向崇洋媚外,包括男人。

此刻她已经走火入魔,我只得扶额。

“羽琳?”金发碧眼怪走到我们面前,对着我说道。

“他对你说话呢。”肖大大好心提醒我,但我并没有接话。

“雨林,什么雨林?热带雨林?”肖大大一脸莫名其妙地看着面前的这个外国人。

“不好意思我认错人了。”金发碧眼怪认真地审视了我们之后,摸了摸自己金灿灿的头发,一脸无辜的样子对着我说:“刚刚把你错认成了我的一个朋友,远看的话,你们实在太像了。”

“如果先生不介意的话,我可以现在把我的英文名字改成Raining。”肖大大抢先一步接过话来,“这样,您可以亲切地称呼我的音译名,雨林。”

肖大大为了套近乎,真是无所不用其极,我不得不再次扶额。

金发碧眼显然没料到有人脸皮如此之厚,一时间也不知道拿什么话来接。

“这样,我们加个好友,如果你以后有羽琳的照片,可以发我们看看,我也想知道羽琳和我朋友到底有多像。”肖大大顺其自然地掏出了自己的手机,打开了自己的二维码名片。

金发碧眼怪听后,眼神一暗,“她已经过世了。”

“瞧我这张嘴,真是对不起。”肖大大眼里流露出真心的歉意。

“没关系。”金发碧眼对着我们解释道:“我朋友还在那边试衣服,就不打扰两位了。”

说完金发碧眼便转身离开了,肖大大看着金发碧眼走到一个高挑的美女身旁之后,向我抱怨了一句:“男人,食色性也!”

再次看了看他的脸,我悠悠然地回了一句:“人家有资本。”

肖大大给了我一记眼刀,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店里。

我连忙跑到柜台结账,店员却说前面离开的那位小姐已经付过了。

亲人啊,果然肖大大就是我的亲人,我内心对她的爱,此刻犹如滔滔江水,我赶忙冲出门,向她跑去,势必要把我这绵绵不绝的爱意,全方位地向她展示。

*****

当晚,我,肖大大,方墨三人正式出席了这红门盛宴。

方墨是我叫上的,美其名曰带他来看美女,其实是怕肖大大勾搭帅哥去了,而自己一个人无聊尴尬。

肖大大和方墨是我高四的死党,高四浴火重生的一年,那时候我已经远离了顾林西和顾怜他们,顾怜大一,顾林西和刘韦昊大二,我一个人跑去了高四,混迹于由肖大大为首的三人组织里,我们同吃不同睡,友谊变得越发坚挺。

尤其是在方墨高考志愿填错,差点没被全国双一流的启明大学录取上时,我死皮赖脸地求秦教授想尽一切办法,终于还是把方墨调剂到启明大学的一个冷门专业,方墨运气也挺好,他分数不仅达到了录取线,而且那个冷门专业在当年也没招满人。

于是,方墨就对我更加言听计从了,甚至超过了肖大大,对此肖大大一直抱有怨言。

眼前的肖大大,正在和一位青年才俊打招呼,眉眼间的成熟看得我二愣二愣的,而我则没出息地拖着方墨在一旁混吃混喝,我正为拉上方墨这种睿智的决定而洋洋得意时,手里的红酒抖了一抖,洒在我白色的裙子上。

方墨看着我,一脸的恨铁不成钢。

没有临时现换的裙子,我只得先用纸巾擦了擦,突然右手被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握住,我抬头,整个人都被那双深邃的眼眸吸引住了。

这一瞥便是惊鸿。

我以前觉得顾林西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人了,没想到还有比他更好看的。

我知道我现在铁定在犯着花痴,还好嘴不是张开的,否则说不定过一会儿,就会有含有唾液淀粉酶的液体从嘴边流出来了。

方墨看我现在一脸花痴样,更恨铁不成钢了。

“跟我来。”帅哥轻轻地握住了我的右手,我鬼使神差地不发一问就跟着他走了,准确地说是被他扶着走的,因为现在的我仿佛在梦里一般,脚步虚浮。

方墨倒是十分没有眼力劲地一把抓住我空闲的左手,对着那位陌生的帅哥说了句:“你要做什么?”

曾几何时,我的手也被两个人抓住,一个是顾林西,一个是刘韦昊,我记得那天校园广播在播报泰戈尔的诗词,男播音员的声音很醇厚,刻意压低了嗓音,就像在耳边低喃。

“That I want thee,only thee. ”

背景音乐尾音绵长。

我需要你,只需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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